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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藏贵族家庭范围:
贵族作为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的特权阶层,人们对它的习惯性称法很多。一般称其为“格巴”、“米扎”或者“古扎”。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讲道:“人口的数目,随着牲畜的增加、农业的扩大以及手工业的萌芽而日益增长;与此同时,就产生了财产上的差别,随之也就在古代自然长成的民主之内部产生了贵族分子。”西藏的贵族正是这种封建化过程中由于土地的层层分封和财产的差别而形成的。根据西藏神话传说,笔者不妨可以推论最早的西藏贵族大约出现在藏王聂墀赞普的神秘年代。传说中讲道藏王聂墀赞普自天而降,入主人间成为吐蕃君王,吐蕃第一次有了君臣之分,而他的后裔是西藏神圣的家族,显然他们已具备了贵族的特点。到了颂赞干布时代,吐蕃已经出现了诸如“香伦”、“公伦”、“齐伦”等享有特权的阶层,实际上这便是西藏贵族的雏形。然而西藏第一次严格划分贵族阶层是在公元十七世纪后期至公元十八世纪中叶(1)。由于格鲁派在中央王朝扶植下,建立了稳定的政教合一政权体系--“甘丹颇章”地方政权,通过封授官爵,使得西藏地方政府贵族在三百多年的历史中形成了一种群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变化,西藏地方政府贵族也经历了兴衰变化,被封的400多家贵族在民改时仅剩下197家(2),对这一数据的变动一时很难说清。据笔者调查和有关文献记载,西藏地方政府贵族一般由175名“孜仲”(僧官)和175名“雪仲”(俗官)构成。可以肯定西藏贵族是由世俗官员和僧侣上层两个平行阶层构成的。在笔者调查中发现称其为“格巴”的家庭非常多,尤其在各地区。例如后藏班禅辖区内的贵族官员,昌都、山南等地区的活佛、头人和陪臣以及三十九族的千百户等等,他们在当地毫无疑问是贵族,拥有许多地方上的特权,可是他们不足以形成整体上排除其它势力的特权阶层,而是那些生活在达赖喇嘛政权的中心,保持了一定势力的少数有权利的“格巴”才构成了真正的特权阶层,他们之下的贵族则象旋涡状一样四下扩散开来,在旋涡的最末端是那些属于地方上的贵族(3)。正如美国人类学家梅?戈尔斯担先生所言:贵族内部又分为不同的阶层。的确如此,笔者在调查时发现西藏有地方政府所属贵族、班禅拉章所属贵族、萨迦法王所属贵族以及地方性小贵族等等。虽然他们都同属于“贵族”这一阶层,但他们之间的关系所表现出来的依附性是非常明显的,地方政府贵族作为“雄”(公)的代言者依地方政府而树立了一种权威。然而地方政府贵族内部本身又有着非常严格的高低等级之分,这种等级区分不仅表现在官场、交际、坐次、服饰装束上,而且还在交谈用语、子女教育以及伦理观念等方面都表现的淋漓尽致。笔者在这篇文章中谈论的贵族家庭正是那些构成真正特权阶层的地方政府贵族及其家庭。西藏贵族所谓高低之分,一是看领地大小为中心的财富拥有状况;二是看因官爵而得到的权势大小(4)。从这个意义上讲,西藏的贵族不同于欧洲贵族,也正是通过这两个因素西藏贵族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随着达赖喇嘛转世灵童的认定,新的最大的贵族“亚溪”(意为父辈之庄园)家庭不断在出现。在西藏三百多年的历史中共出现过六个“亚溪”家庭,即七世达赖喇嘛家庭“桑珠颇章”
、十世达赖喇嘛家庭“玉妥”、十一世达赖喇嘛家庭“彭康”、八世和十二世达赖喇嘛家庭“拉鲁”、十三世达赖喇嘛家庭“朗顿”、和现在的十四世达赖喇嘛家庭。围绕着“亚溪”家族,在西藏还有三十多家拥有大量土地、享有很高威望和权力的贵族家庭。其中“第本”或者“第本米扎”家庭有五个,即:“噶锡”也有人称其为“多仁”家庭、“通巴”、也有人称其为“拉让宁巴”家庭、“多嘎”也有人称其为“饶噶厦”家庭、“帕拉”也有人称其为“帕觉拉康”
家庭、以及山南地区的“拉甲日”家庭。除“第本”家庭外还有三十多家贵族属于“米扎”家庭,在西藏也有人称他们为“森厦钦卡”,例如:“擦绒”家庭、“厦扎”家庭、“索康”家庭、“霍康”家庭、“阿沛”家庭等等。这些被称为“米扎”家庭的贵族,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是,在该家族内正有人担任过或者说曾经有人担任西藏地方政府“噶伦”职务,而这种家庭为了区别于“普通”的贵族家庭,不仅在家庭称谓上有变化,而且他们的儿子即刻会变成为“赛朗巴”。戈尔斯担先生在《喇嘛王国的覆灭》一书中写到:“……大约有三十多家地位较高的贵族,被称为岱本米扎……。”笔者不清楚这句话是翻译上的失误还是戈尔斯担先生个人的一种误会,在笔者接触的有关文献和实地调查中发现,西藏被称其为“第本米扎”家庭的只有五个,而称其为“米扎”家庭的大概有三十多家,为此笔者斗第地认为戈尔斯担先生在这里混淆了“第本米扎”和“米扎”这两个概念。而以上提到的这三种家庭正是构成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中的特权阶层,笔者在这篇文章中涉及的家庭也仅限于这三种家庭。当然如果没有“普通”的贵族家庭和僧侣贵族家庭,以上这三种贵族家庭是不能形成一种势力更不能代表一个制度。我们知道西藏从明朝开始一直执行的是“多封众建,尚用僧徒”的政策,僧侣贵族的更替一直影响着整个西藏社会,但在这篇文章中姑且不去谈论这两种贵族家庭,其目的在于能够较清晰地认识所谓贵族家庭之特点。
家庭从社会学意义上讲,它是社会共同体的一种最古老的形式(5)。西藏贵族家庭不同于现代简单的家庭,前者所表现出来的范畴框架绝非基于血缘关系,而是建立在更大圈子的社会联系网中,其家庭内不仅包含父父子子,还含概着家庭内的家仆、家奴在内的同居一处的全体成员,也就是指所有住在贵族庄园内的人(6)。同样笔者在这篇文章中对家仆、家奴不去进行分析描写,只涉足于贵族本身来谈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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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次仁央宗,女,藏族,藏学学者,在北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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