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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相关:
边境证:中国公民在西藏旅行能够涉及到的旅行证只有边境证,在西藏的一些边境地区旅行是需要办理边境证的,这些地区包括:墨脱、樟木、珠峰(算定日县)、普兰等等。要说的是最近在拉萨办边境证已经变的非常烦琐。如果不是有特别方便的关系,建议大家还是在自己的地方办边境证的为好。
其他的,当然你应该带上你的身份证,如果要在西藏境内驾车,还有相关的证件和手续。如果有计划从西藏去尼泊尔,要保证你携带的护照和签证在有效的期限内。
和很多不太了解西藏的旅游者想象的不一样,西藏旅游系统的法制化管理其实是比较健全的。如果你在西藏旅游期间和旅行社发生了什么纠纷,一定要来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投诉,这是你捍卫自己合法权利最好的办法。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位于拉萨市园林路,距离铜牦牛雕像南边约300米。
具体解决投诉的部门是旅游局的质检所:电话是0891-6834193。
当然,我觉得解决问题的前提是你和旅行社之间的比较完备的合同。的确,在西藏旅行要和旅行社小心的订立旅行合同。实在不行就要相信旅游局了。就我所知,自治区旅游局质检所处理投诉还是相当公正的,口碑不错。
这里有一份比较完整的租车合同,供大家参考:
租车合同
甲方:旅游者
乙方:车主(或旅行社)
1. 车主提供车况良好的越野车及司机一名;
2. 费用为XXXX元,包括全程的车辆使用,汽油费,车辆的维修及司机的酬劳;
3. 甲方负责司机全程的食宿;
4.
线路为:拉萨-羊卓雍湖-江孜-日喀则-萨迦-拉孜-定日-珠峰大本营-萨嘎-仲巴-普兰-扎达-狮泉河-日土-班公湖-革吉-盐湖-改则-措勤-桑桑-拉孜-日喀则-拉萨,时间共计20天;
5.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超过合同时间,每天增加400元;
6.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超过合同时间,每天从总费用中扣除400元;
7. 由于车辆损坏及维修造成的时间延误不能认为是甲方原因;
8.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不被认为是双方责任;
9. 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依照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有关旅游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10. 付款方式:先付XXXX元,余款回到拉萨履行完合同即付。
签字: 日期:
有几点要说明:
1. 一般先付的款大概是总费用的25-30%左右
2. 说实话,有时候去象阿里这样的地方,车辆的损坏和维修是很难避免的。最好做好这样的思想准备。
3. 合同越详细越好,最好连景点和万一没到景点怎么办都写进去。
4. 一般的来讲,如果你们的车在路上发生了长时间的、难以修复的损坏,车主(旅行社)
是有责任再排一辆车去安排你们完成旅途的。当然,这也最好写进合同中。 |